2017/06/20 16:29文/記者林耀文
為因應高齡化社會,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開辦6層以上原有住宅公寓大廈及5層以下公寓改善無障礙設施補助,藉由補助方式誘導原有住宅加速改善無障礙環境設施,以營造兼具可及、便利且安全的居住生活空間,申請案最高補助100萬元。
此次因應內政部補助計畫,目的為協助「無障礙住宅基準及獎勵辦法」施行前(101年11月30日公布實施) 已領得使用執照之住宅共用部分進行改善無障礙設施,市府編列改善補助自籌經費,兩者合計補助比例以總工程經費45%為上限;原有公寓大廈住宅共用部分,屬6層以上公寓大廈,補助室外通路、避難層坡道及扶手、出入口、室內通路走廊及改善昇降設備,補助金額最高達10萬元。
若屬5層以下建築物補助設置昇降設備者,金額最高可達100萬元,名額有限,公告受理申請至11月30日止;申請補助需延請建築師協助辦理,辦理費用亦可列入補助。
工務局指出,申請人資格限設籍高雄市之現住戶,年齡65歲以上、6歲以下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,其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以完成報備有案者優先補助,非前述優先補助對象者,則依案件掛號順序遞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