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1月09日 04:10 工商時報 顏瑞田/高雄報導
高雄市政府都發局昨(8)率先全國,公告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計畫作業要點」,受理30年以上危樓重建,免經審議,並給予容積1.3倍獎勵。不過,為了讓政府這項美意「看得到,也吃得到」,房地產界認為,要同時鬆綁都市計畫的建築技術限制才可行。
高雄都發局住宅處長吳哲瑋說,全高雄市建物大約39萬2,649棟,30年以上的老屋和危樓合計約17萬4,958棟,占比高達44.56%,因此內政部公告危老屋重建獎勵辦法後,高市府決定擬定並公告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計畫作業要點」,給予民眾適度誘因,鼓勵民間自主重建,擁有一個安全的家。
他表示這項作業要點最大特色是,只要是30年以上合法房屋,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,達危險程度,且不具改善效益、或無電梯者,申請重建,免經審議程序,並享有最高1.3倍獎勵容積,30日內即可核准。
根據了解,如果採用舊有的基準容積,可享有1.15倍的獎勵,如果採用現行的都市計畫法的容積標準,則是1.3倍,改建者,可以選擇有利自己的容積獎勵方式。
不過,如果是集合住宅或是大樓,必須100%的住戶都同意,才能適用此一作業要點。
對此,高雄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張永義表示,支持地方政府加速都市更新的模式,只是,如果要讓政策美意落實,有必要提出建築技術的配套。
張永義說,既有的潛在危樓和住宅,絕大部份都位於市中心的精華區,而且,許多都是位處巷弄之內,在使用分區上,大都屬於商四、商五、或住五,原本的容積率就已經高到都用不完,因此,即使獲得容積獎勵,大樓還是無法拉高,因而降低住宅更新的意願。
高雄市都市計畫技師公會理事長張貴財指出,位於大馬路或面寬較大的基地住宅,可以享有新的作業要點提供的優點,不過,如果基地小、且處巷弄之內,恐怕「看得到,卻吃不到」。
因此,他建議,要適當放寬建蔽率等建築技術法規,做好配套之後,一定大受歡迎。
(工商時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