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去建築基地旁如果有畸零地,必須經過2次協調才能開始建築作業,但此舉曠日費時且成效不彰,因此高雄市日前調整畸零地使用自治條例,往後只要建築基地不是畸零地,就能立即申請建築,可加速4~6個月的建築時程。
高雄市畸零地使用自治條例從2012年修正迄今,但其中發現不少問題,例如畸零地旁建築基地開發,必須由高雄市政府調處,開發個案及畸零地地主進行1次的協調及1次會議確認才能開始建築,浪費不少時間,高雄市工務局發言人黃志明表示,尤其其中涉及私人產權協調,並不適合公部門介入,高雄市工務局為了減少糾紛及加速開發時程,才於今年修法調整。
未來即便建築基地旁有畸零地,開發單位也不須依規定進行協調,只要建築基地非畸零地即可申請建築,可以縮短4~6個月的土地開發時間。目前該法修訂已經高雄市議會三讀通過,報請內政部核定中。(陳建宇/高雄報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