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記者林耀文
都市土地寸土寸金,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卻發現,2017年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的不動產資料,土地總計有3793筆,面積逾30萬坪,建物有286棟、面積約11萬坪,公告期限至6月30日止,逾期列冊管理15年後進行拍賣,5次未標脫則登記國有。
高雄市政府地政局長黃進雄表示,為保障繼承人的權益,地政局各地政事務所每年會至少2次主動通知繼承人,請儘速到土地及建物轄管的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;繼承人如果已申報遺產稅但稅捐機關尚未完成核稅,或已核稅確定但稅額因行政救濟尚未確定,或稅捐機關同意分期繳納未完稅等等情事時,當事人可於公告期間檢附證明文件申請暫緩列冊管理。如果逾公告期間(到6月30日止)仍未申辦繼承登記或是未申請暫緩列冊管理者,就會被列冊管理15年。
值得注意的是,列冊管理期滿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,則由地政機關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,標售所得之價款存入專戶保管10年,繼承人得依法提領,10年期限屆滿也未提領者,就會歸屬國庫所有;另外,如果這些土地及建物經標售5次都未標出時,就會登記為國有。逾期但尚未辦理繼承登記之民眾,若因為是無法會同全體繼承人一起申請時,可由部分繼承人先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,等全體繼承人會齊並同意後,再申請登記為分別共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