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-05-30 18:30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╱即時報導
農委會規畫核准用於治療雞隻「紅蟎感染」的動物用藥弗雷拉納(Fluralaner),衛福部食藥署今預告訂定「動物用藥殘留標準」,比照歐盟、紐西蘭的規範,訂出雞隻可作為食物的部位,動物用藥最後的殘留標準,預告期為60天,最快明年起上路,屆時業者未依法用藥,最高可開罰2億元。
目前准用弗雷拉納於家禽或雞隻的國家僅歐盟以及紐西蘭,食藥署新訂定的標準則比照紐西蘭。食藥署食品組長潘志寬表示,弗雷拉納過去未准用於雞隻,因應農委會提出的需求,希望能改善雞隻的紅蟎感染,增訂弗雷拉納准用於雞隻。紅蟎是一種蟎類,仰賴吸食雞隻的血液維生,寄生在家禽或是雞隻身上,嚴重會使雞隻消瘦、貧血、產蛋量下降,對於蛋雞是一大傷害。
潘志寬表示,今預告訂定雞隻使用弗雷拉納後,相關部位的動物用藥殘留標準,雞肌肉最終殘留量不得超過0.06ppm(百萬分之一)、雞肝0.6ppm、雞腎0.4ppm、雞脂(雞皮)0.6ppm、雞蛋1ppm。
潘志寬表示,弗雷拉納每人每公斤體重每天可接受安全攝取量(ADI)為10微克(μg),換算一位60公斤的成年人而言,每天最多可以攝食到600微克,等於0.6毫克;根據食藥署調查,國人飲食狀況,每人每天可能攝食到含有弗雷拉納的雞肉相關製品,進而攝取到弗雷拉納的每人每天攝食量約43.9微克,遠低於安全攝取量,只有安全攝取量的7%。
林口長庚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表示,弗雷拉納屬於低毒性的動物用藥,該藥物主要是透過干擾動物腦中的γ-氨基丁酸(GABA),使其產生神經毒性,而動物實驗顯示會出現肝毒性,但並沒有致癌性,目前並沒有任何人體試驗結果。
潘志寬表示,目前新制仍在預告期間,最快明年上路,未來新規定上路後,業者若未依法執行,落實動物用藥殘留,將可依食安法開罰6萬元以上、2億元以下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