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-06-13 17:39
〔記者巫其倫/台北報導〕立法院院會日前三讀通過修正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,總統府今天正式發布總統令,貨物稅條例將在6月15日上路,在修法生效2年內,購買能源效率第1、2級的電冰箱、冷暖氣機或除濕機,可申請退還貨物稅,每台退稅金額最高新台幣2000元。
貨物稅條例修正條文今天由總統府正式公告,增訂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,在生效日起2年內,也就是今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4日止,只要購買經過經濟部核定,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、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,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,每台減徵貨物稅以2000元為限,減徵稅額由買受人申請退還。
至於減徵貨物稅稅額方面,電冰箱以公升數訂定,依有效內容積的公升數,最高可退稅2000元;除濕機同樣以公升數訂定,依額定除濕能力的公升數,最高可退稅1200元;冷暖氣機則按千瓦數,依額定冷氣能力的千瓦數,最高可退稅2000元。
另外,針對老舊柴油大貨車及大客車汰舊換新,除擴大優惠適用對象、額度和年限,未來1、2、3期大型柴油車,減徵額度由最高5萬元大幅提高到40萬元,凡在2017年8月18日後報廢、2022年底前購買新車就可享減稅優惠。
財政部官員表示,估計2年可刺激350萬件節能家電的商機,退稅金額58億元;老舊柴油大貨車及大客車汰舊換新,估計3年半共退稅35億元,合計2法案實施期間共退稅93億元。官員也提醒,民眾辦理貨物稅退稅,可自行上網申請,財政部也已向各大經銷商宣導,協助民眾申請,退稅款則會直接匯入民眾指定帳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