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名下有房產,為甚麼非得向銀行申請以房養老,才能有養老金?」這是不少人心中的疑問,甚至不免懷疑銀行為了賺取利息、手續費,或奪走老人房產,才大力推行此業務。
公股銀行主管解釋,有房產的老人,確實不一定要以房養老,可以透過出租、賣掉房屋或向銀行申請信託等方式取得養老金,但這些方式有利也有弊,民眾可仔細思考,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方式。銀行主管指出,名下有房產,要轉成養老金運用,可分成以下三種方式:出租房屋、賣掉房屋,或向銀行申請逆向抵押房貸(以房養老)三種。
「名下有房產,為甚麼非得向銀行申請以房養老,才能有養老金?」這是不少人心中的疑問,甚至不免懷疑銀行為了賺取利息、手續費,或奪走老人房產,才大力推行此業務。
出租房屋的養老金來源,為每月向房客收取的租金,好處是屋主可保留房屋的所有權、契約到期可收回,自由度較高,但缺點是須找房客、有維修房屋的義務,若屋主年老恐無力處理,「更別提萬一遇上惡房客,有許多衍生的麻煩」,銀行主管說。另外,除非採分租方式,否則屋主出租房子後無法住在原先的屋子裡,需另覓他處居住。
第二種方式為賣掉房屋,售屋所得即可作為養老金使用。
出售房屋的好處是可一次拿到所有的錢,且不像以房養老,需額外付銀行利息或手續費;缺點是若屋主名下只有一棟房產,售屋後將無屋可住,需搬家或另外租屋;但老人租屋不易,同時將面臨生活環境不適應等問題。
除此之外,屋主出售房屋後,也可向銀行申請信託,讓銀行每月固定提撥養老金到戶頭運用。申請信託的好處是可客製化,降低遭詐騙或子女惡意奪產等風險,但屋主同樣會面臨無屋可住,須另行租屋或購屋等問題。
至於向銀行申請逆向抵押房貸(以房養老),優點是銀行每月固定給付養老金,且生存時可保留房產、不用搬離熟悉的環境,缺點則是須付給銀行利息與手續費,過世後銀行也會拍賣房屋以清償貸款。(系列完)